加盟方舟 免費領指南
檔案 02加盟關鍵字:加盟合約閱讀約 9 分鐘

加盟合約注意事項:審閱期幾天、簽約前必看 10 大條款

加盟合約是總部寫的,你的工作是在審閱期內把它看懂。先知道你有哪些權利,再逐條看會影響錢和退路的條款。

加盟合約是加盟主和總部之間所有權利義務的依據,簽下去之後,退費、解約、違約金幾乎都要回到條文來看。所以加盟合約最重要的注意事項只有一個:在簽名之前,用審閱期把它逐條看懂。

這篇先說明加盟合約審閱期有幾天、為什麼不能套用消保法的 30 天審閱期或網購 7 天鑑賞期,再把簽約前一定要看的 10 大條款整理成對照表,最後談網路上的加盟合約範本該怎麼用。加盟可以做,但合約要看懂再簽;涉及個案判斷時,請諮詢律師。

加盟合約審閱期有幾天?

依《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加盟業主經營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》,總部應該給加盟主至少 5 日(或合理期間)的契約審閱期,而且在這之前還有一道資訊揭露的程序。

完整的時間線是這樣:總部應在簽約,或收訂金、簽意向書這類「預備加盟經營關係」的 10 日前,提供加盟重要資訊;簽約前給至少 5 日審閱合約;簽約後 30 日內把契約交給你。

時間點總部應該做什麼你可以怎麼用
簽約或收訂金前 10 日提供 7 類加盟重要資訊逐項核對,缺的就問,拿到書面再往下談
簽約前至少 5 日讓你把合約帶回去審閱逐條看、問既有加盟主、請專業人士看
簽約後 30 日內交付契約確認拿到的版本和你審閱的一致

7 類資訊包括:開業前的各項費用、營運期間的各項費用、授權的智慧財產權、經營協助與訓練、商圈內設同體系店的計畫、指定進貨與最低訂購量等經營限制,以及契約變更、終止、解除的條件。違反規定的總部,可依公平交易法第 25 條處新台幣 5 萬元以上、2,500 萬元以下罰鍰;2025 年 11 月,一家手搖飲品牌的加盟總部就因為未揭露開業前費用、指定進貨、契約終止條件等資訊,被罰 20 萬元。

加盟可以用消保法 30 天審閱期或 7 天鑑賞期嗎?

從判決來看不行。依高雄地院 114 年度雄小字第 440 號判決的見解,加盟主簽約的目的是營業獲利,不是消費者,所以消保法不適用;個案請諮詢律師。

那個案子的加盟主付了 8 萬元加盟金後想解約退費,主張自己沒有享有消保法第 11 條之 1 的審閱期。法院認為這個案子不適用消保法,也就沒有審閱期的問題,退費請求被駁回。網購常聽到的 7 天鑑賞期,則是消保法對通訊交易、訪問交易的規定,同樣不適用加盟簽約。

同一個判決還提到,加盟合約是諾成契約,雙方意思一致就成立,總部還沒用印也不影響。也就是說,你簽了名,就不要期待之後能用「總部還沒蓋章」來反悔。加盟主真正能用的保護,是上面那套公平會的揭露與審閱規定。

從判決看,加盟主不被當成消費者。能保護你的,是簽約前的揭露資料與審閱期,不是事後的鑑賞期。

簽約前要逐條看的 10 大條款是哪些?

影響你賺不賺錢、退不退得了場的條款,大致集中在下面 10 類。表中的「危險寫法」是示意寫法,不是特定品牌的條文。

條款要看什麼危險寫法
1. 費用加盟金、保證金、教育訓練、裝潢設備,每一筆的金額、付款時間、包含什麼、退不退「其他費用另計」「依總部公告」,沒有金額也沒有上限
2. 權利金計算固定金額還是抽成、抽營業額還是其他基準、什麼時候可以調整「總部得視營運狀況調整」,沒寫調整上限和提前通知
3. 指定進貨與最低訂購量哪些品項一定要跟總部買、價格怎麼訂、每月最低訂購量多少「所有原物料均須向總部採購,價格依總部公告」,未達最低量要賠償
4. 商圈保護多大範圍內不再開同體系的店,包不包括直營店與外送沒有寫範圍,或「總部保留於任何地點設立門市之權利」
5. 裝潢設備指定是否指定廠商、能不能自己比價、設備歸誰、多久要重新裝修「須依總部要求定期重新裝修,費用由加盟主負擔」,沒有頻率與金額
6. 教育訓練時數、地點、費用,新進員工的訓練怎麼辦只寫「總部提供完整訓練」,沒有內容;後續人員訓練另收費卻沒列出
7. 契約期間與自動續約期間多長、續約條件、不續約要在何時用什麼方式通知自動續約、通知期限很短,而且限定書面
8. 終止、解除條件與違約金雙方各自在什麼情況可以終止、違約金怎麼算、加盟金與保證金怎麼處理只寫加盟主違約的罰則,沒寫總部違約怎麼辦;「無論任何原因均不退還」
9. 競業禁止合約結束後多久、多大範圍、哪些品項不能做期間、範圍都沒寫,或範圍大到等於不能再做同一行
10. 店面與租約的關係店面由誰承租、租約期間有沒有涵蓋加盟期間、總部是不是轉租給你、合約結束店面怎麼處理租約比加盟合約短;總部轉租卻沒有房東同意的證明;「加盟終止時須交還店面」

簽約前,先把這份清單拿去用

《創業加盟避坑指南》:開店前 4 個靈魂拷問、總部該給你的 7 類資訊、招商話術翻譯、開店全帳本、簽約前最後 15 題。免費寄到你的信箱。

第 7 條最容易被忽略。高雄地院有一件地瓜球加盟案,合約寫著期滿前兩週沒書面通知不續約就自動續約一年,雙方都沒通知,法院認定合約已自動展延,總部停止供貨被判賠營業損失約 51 萬元(一審,可上訴)。不論你是想續約還是想結束,通知期限都要記下來。

第 8 條的違約金,民法第 252 條規定過高時法院可以酌減,但要由違約方舉證。不要因為「反正可以減」就簽下不合理的金額,簽約前就談到你能接受的範圍,比事後打官司實際得多。

拿到合約後,審閱期內該怎麼看?

審閱期不是拿來「看過一遍」,而是拿來核對、追問和試算的。比較有效率的做法是照下面的順序走。

  1. 先跟揭露資料對照。把總部給的 7 類資訊攤開,逐項比對合約有沒有寫進去、數字一不一致。
  2. 把口頭承諾找出來。招商時說過的支援、行銷、選址協助,合約裡沒有的,要求寫進條文或附件。
  3. 算最壞的情況。假設開店一年後想退出,依合約要付多少違約金、保證金扣多少、設備怎麼處理,把數字寫下來。
  4. 問既有加盟主。實際進貨價、權利金有沒有漲過、總部支援到不到位,比招商簡報更真實。
  5. 請專業的人看。投入金額大的話,在付款前請律師看終止條件、違約金、競業禁止和租約安排。

簽約當天要確認哪些事?

簽約當天的重點,是確認你簽的就是你審閱過的那份,而且所有談好的事都有書面。

  • 合約版本和審閱時拿到的一致,沒有臨時改動的條文
  • 審閱期間談好的修改、口頭承諾,已經寫進條文或附件
  • 附件、價目表、營運手冊的版本都有列明
  • 每一筆付款都有收據,寫明是加盟金、保證金還是其他費用
  • 知道 30 日內應該拿到契約,拿到後再核對一次
  • 把續約通知期限、合約到期日記在行事曆

加盟合約範本可以直接用嗎?

不建議直接用。網路上的加盟合約範本,只適合拿來對照你手上的合約有沒有缺條款,不能直接拿來簽,本站也不提供範本下載。

原因有三個。第一,加盟合約幾乎都是總部擬的,你的工作是審,不是寫,範本派不上用場。第二,每個品牌的費用結構、進貨方式、商圈規劃都不同,套範本只會漏掉真正重要的細節。第三,網路上的範本有些可能來自中國大陸,用的是「合同」「民法典」,法律依據不同。

比較好的用法,是拿上面的 10 大條款和公平會的 7 類資訊當檢查表,一項一項確認合約有沒有寫到。缺了的,就是你要追問的地方。

合約看完覺得不放心,最好的選擇往往是先不簽,回到挑品牌那一步。挑總部的方法可以看加盟店怎麼挑,費用全貌整理在加盟前必看的避坑全攻略。

如果已經簽了才發現問題,退費、解約與違約金的處理方式,整理在加盟金可以退嗎;想先看別人在合約上吃過什麼虧,可以讀加盟失敗案例整理。

常見問題

總部說合約是統一版本不能改,我還需要細看嗎?

需要。就算條文改不了,你也要知道自己簽下的是什麼:哪些費用會漲、什麼情況會被扣保證金、多久前要通知不續約。真的不能接受的條款,至少可以要求總部用書面補充說明,或者選擇不簽。

加盟合約要不要請律師看?大概什麼時候找?

投入金額越大越值得請律師看,最好在審閱期內、還沒付任何款項前就找。把合約全文、總部給的揭露資料和招商文宣一起帶去,請律師特別看終止條件、違約金、競業禁止和店面租約的安排。

簽約時沒拿到合約正本,正常嗎?

依公平會的處理原則,總部應該在簽約後 30 日內交付契約給加盟主。超過時間還沒拿到,要用書面催討並留下紀錄,因為之後所有爭議都要回到合約條文來看。

總部說營業額一個月可以做多少,可以寫進合約嗎?

可以要求,也應該要求依據。公平會的原則是,總部如果提供預估營收或獲利數字,要揭露計算方式或既有加盟店的營運實績。拿不到依據的數字,只能當參考,不要拿來算回本。

入港前創業加盟避坑指南免費

簽約之前,
先把這份看完。

9 章、可以印出來帶去談加盟的清單:總部該給你的 7 類資訊、招商話術翻譯、開店全帳本、租店面前要查的 6 件事、合夥 5 條規則、簽約前最後 15 題。留下 Email,直接寄到你的信箱。

不推銷加盟品牌,隨時可以一鍵退訂。